本科教育

當前位置: 首頁>>本科教育>>管理制度>>正文

土木工程與建築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

時間:2018-04-05 作者:  點擊:[]

一、性質與任務

   教學委員會是學院本科教學工作的指導、研究、咨詢、監督和審議的權威機構。 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,認真執行上級關于教育、教學工作的指示和要求,遵循教育和教學規律,以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為目的,不斷探索、改革、積極實踐、逐步形成一套适合學院辦學的基本思路和辦學模式。

二、組織成員

   教學指導委員會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。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、副主任委員2人、委員若幹人、秘書(兼)1人。

   1、主任委員由學院院長擔任。

   2、副主任委員由學院黨委書記、主管教學副院長擔任。

   3、委員由院教學督導組長、各教研室主任、實管中心主任、教務秘書擔任。

   4、秘書由教務秘書兼任。

三、主要職責

   1、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,結合學院實際,對學院教學改革和教學發展規劃提出建設性意見;對人才培養模式、教學工作的總體思路等與教學工作有關的重大問題提供咨詢;對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重大事項提出可行性意見和建議。

   2、審議學院的學科(專業)設置及改造,專業建設、課程建設、師資隊伍建設、實驗室建設、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等事項,并提出咨詢、建設性意見和建議。

   3、研究高等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的問題,審議學院教學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草案,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導。

   4、結合學院實際提出教學工作研究的項目,對教師申報的教學研究項目、教學研究成果、教材資助、重點課程建設計劃以及教學優秀教師人選等事項進行評審,對課程建設、教學内容、教學方法、考試方法等重大改革方案進行論證、審議,對影響教學質量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研讨,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。

   5、指導建立學院本科教學質量标準和監控體系,對影響教學質量的問題進行專題研讨,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;

   6、組織年度教學工作考核及教學評獎、評優、裁定有關教學責任事故;

   7、對教學工作進行咨詢和督導,每學期每位成員應積極對本科教學履行聽課責任,并填寫聽課表。

   8、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應以身作則,協助教學管理部門建立和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,及時向教師和學生宣傳學院教學方面的政策、條例和規定等。

四、工作制度

   1、教學指導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,原則上每學期召開1~2次;視實際工作需要,可以專題會議的方式召開臨時全體或部分委員會議。

   2、教學指導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,若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,可委托副主任委員或其它委員主持,會議要有專人記錄,并根據需要印發會議紀要。

   3、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均應遵守會議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。會議須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舉行。需要議決事項的會議,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,并采取無記名投票、出席會議委員過半數通過的方式表決。

五、附則

   學院為教學指導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經費和必要條件。

   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本章程的解釋權、修改權歸屬于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