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業預警、告知是通過采取針對性的防範措施,促使學生完成學業,加強對學生學習情況的引導、監控。在學習進度推進的不同階段,密切關注學生動态,對違紀或學習成績不合格情況比較嚴重的學生采取提醒、教育等警示制,責令其改正錯誤、及時補考和重修不合格課程,同時告知學生家長,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。
一、學業預警、告知的内容
1、一學期内累計曠課時數達到二十學時以上、累計請假十天以上由輔導員通報班主任後交送學工辦,對相應學生進行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。
2、突發性情緒波動或沉溺于網絡及其它影響正常學習、生活者。
3、一學期有兩門以上(含兩門)課程補考不及格、全學年有四門以上(含四門)補考不及格者。
4、每年累計有五門以上(含五門)課程補考記錄者。
5、一學年内累計曠課臨近該學年總學時三分之一、受到記過及其以上處分者。
6、臨近學校規定的最長年限内(含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)未完成學業者。
通過學院、家長、學生之間多方溝通與協作,對學生在學習或生活中發生的問題和困難進行緊急提示或預先告知。通過警示、告知學生學習狀态,督促學生努力學習、加強修養、端正态度和順利完成學業。
二、實施預警、告知的程序
1、學院教務辦每學期清理一次學生學業成績、将達到學業預警告知的學生名單通報學工辦,由學工辦部署學業預警、告知相關工作,要求相關輔導員、班主任填寫《學業預警告知書》并與預警、告知學生本人談話,幫助學生制訂整改措施,加強學習。
2、教務辦應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情況,建立學生學業預警告知檔案和填寫好《學業預警告知登記表》)。
3、輔導員将《學業預警告知書》郵寄給學生家長(或與預警、告知
的學生家長電話、短信、微信交流),提請他們關注學生狀況,配合學校共同管理。
77779193永利土木工程與建築學院
二0一七年四月